在1月5日舉行的國家能源局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副司長何勇健答記者問時表示,“棄風”、“棄光”問題主要是體現在能源系統的不平衡、不協調和不可持續,要通過能源系統整體優化來解決這一問題。
一是要優化開發布局。“十三五”時期我國風電新增裝機58%位于中東部,新增太陽能發電56%位于中東部。新常態下,中東部地區對外來能源的需求在減弱,跨區域大規模輸電的矛盾也越來越突出,需要在落實消納市場的前提下,運用市場機制,促進輸電通道的建設,相關規劃安排的輸電通道充分考慮了解決當前“棄水”問題和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打捆外送。
二是要補上短板。增強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加強優質調峰電源建設。“十三五”時期開工建設抽水蓄能電站6000萬千瓦,天然氣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較之“十二五”有大幅提高,同時更多地發揮存量機組的作用。
三是要實施能源需求側管理,讓廣大用戶自主參與系統調峰。目前東北地區已經開展了試點,起到良好的作用和效果,“十三五”時期國家將重點推進,加強管理。
四是要實施多能互補集成優化工程。整合不同能源品種,實現梯級利用。
五是要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尤其是在電力和天然氣領域,推進能源價格改革。科學的價格機制和調峰補償機制可以讓市場自主實現錯峰調峰和優化布局,很多非常尖銳的矛盾通過完善價格機制就能迎刃而解,所以體制改革可以有很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