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火電裝機對新能源消納空間出現擠占現象”的觀點,王冬容認為存在“認識誤區”:目前煤電和新能源之間的關系,還不是替代擠出效應關系,而實際上是煤電支撐了新能源的發展,而且煤電是新能源發展的主要支撐,必須認識到這一點。電力行業的整體協同規劃不僅僅是煤電和新能源之間的事,而應該在更大范圍內科學考慮,特別是抽水蓄能電站的發展,對于電源協同非常重要,如果今后抽水蓄能能夠補位上來,對于存量煤電的發展運行環境將有很大改善。目前,業內已經認識到這一點,抽水蓄能項目開始不斷上馬,雖然力度仍不足,但是對比前幾年核準之后也不見動靜的情況,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
華電集團政策與法律研究室主任陳宗法則認為,風電棄風,火電過剩的原因要綜合來看,驅動因素可能包括:電力投資建設與現行政府定價機制不敏感;火電效益良好,以及發電企業投資沖動與“囚徒心理”;以及放權后,地方政府批項目,穩增長的訴求有關。陳宗法判斷:未來二至三年內,火電投資還會經歷一個小高峰,最終由于過剩帶來的殘酷競爭還是由發電企業自己來承受。
(三)“放”“管”邊界
“棄風、棄光加劇的原因不僅僅是新能源裝機和電網之間不匹配的問題,也不僅僅是火電機組調峰能力不足的技術問題,更主要的是電源總體規劃缺乏統籌、系統運行管理。”
有觀察人士分析,在大量減少審批后,政府要更多轉為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把市場管住、管好。張博庭則認為,這是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轉變,難度更大、要求更高。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積極適應這一轉變,切實履行好管理職責,要明確“放”與“管”的邊界,創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責任和權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監管同步到位。
有研究發現,電力能源問題構成一種不可能三角形(即安全、環保、經濟不可能同時獲得最優)。市場化的體制改革一般只能解決經濟問題,而安全和環保的問題往往只能靠政府的政策調控,因此,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審批權下放,讓市場來配置資源,對經濟方面是有益的,但是對于安全和環保一定是有利有弊的。電力體制改革之后,由于企業的投資積極性高,我國的電源建設投資難的問題徹底得到了解決,從而也加強和保障了我國的用電安全性。但是,由于電力結構惡化,煤炭消耗量激增,環保問題更加突出,同時由于產能嚴重過剩,水電棄水、風電棄風、火電機組開機不足,經濟效益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事實上,在正常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本來產能過剩的問題是最容易通過市場的優勝劣汰來解決的。但目前,在一些行業里,我國無法通過市場的手段消除過剩的產能。以往我國電力工業“上大壓小”(即上大發電機組,關停小發電機組)的政策之所以能夠得以實施,其動力不是消化落后產能,而是一種對企業規模擴張的變相刺激。
張博庭告訴華夏能源網:即便關閉現有過剩產能的問題暫時還解決不了,是不是也應該遏制住火電建設規模不受控制地繼續擴大?“這個問題,看來市場自己是解決不了,只能靠政府想辦法”。“棄風、棄光加劇的原因不僅僅是新能源裝機和電網之間不匹配的問題,也不僅僅是火電機組調峰能力不足的技術問題,更主要的是電源總體規劃缺乏統籌、系統運行管理。”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也認為,造成棄風與“上火”的對比落差,根源還是在于頂層統籌規劃和政策問題,而規劃能否執行下去,也成現實掣肘。“我認為只能從棄能源資源總體價值的角度來綜合考慮,才能實現電力系統總體優化,而這一切只能通過統籌規劃,別無他路;雖然我也支持靠市場力量解決棄風棄光等問題,但那是在運行層面,而根本問題是統籌規劃。如果原來的‘三定’方案不能支持統籌規劃,那就必須改革”。
(四)消納通途?
“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在同一個平臺上競爭是必然趨勢,也是其從替代能源走向主力能源必須要經歷的過程。而同臺競爭的基礎就是價格。”
有觀察人士告訴華夏能源網,讓新能源參與大用戶直供電是解決大面積棄風的途徑之一,但在一些實體企業人士看哪里啊,效果未必佳。由于直供大用戶會面臨負荷波動大的弊端,并因此產生擠占通道之嫌。經過一位企業負責人計算,如果風電參與大用戶直供電,大用戶用電100萬千瓦時,實際只有約30萬千瓦時來自風電,剩下的70萬千瓦時還要靠火電和水電供應。
“我們6月開始參與交易,可7、8月限電比例仍大增。事實證明,交易難以改善棄風限電情況。”另一家甘肅企業的負責人更為直白,“按照常理,讓風電參與發電權交易和大用戶直供的前提應是保證企業基本收益,比如保障風電全年利用小時到達2000小時,2000小時之外的風電參與競價。如此看來,新能源參加大用戶直供電需要在基本的保障之下,才有實行的意義。
但也有專家認為,緩解“棄風”的主要途徑是等待特高壓輸電線路建成后,將電力輸送出去,這也是我國電力改革的設計初衷之一。可是這個途徑的前提是國內電力需求是穩定發展的,尤其是中東部地區,很顯然,設計者并沒有對電力消費勢頭不足做預設考慮,然而現實情況正在朝著這個方向邁去。
在東部會出現這樣的狀況,特高壓建設完成后,本地電廠發電不足,本地電廠又和政府關系非常密切,希望用當地電多一些,外來的電少一點,但是以后西部或者是煤電基地、清潔能源發電的電量供應會越來越多。主要的電力消費區使用量下降,這對依賴特高壓輸出電力的地區是致命的打擊,而這些地區目前仍然在增加產能,無論是火電還是可再生電力。
當然,在“風”與“火”的零和游戲中,有得利就有失利,矛盾和爭議總是裹挾在改革實踐中。在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會長孟憲淦看來,“風光火”矛盾是能源結構調整過程中出現的發展中問題,不必過度解讀。
“隨著生態環境和氣候變化形勢日益嚴峻,以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為特征的能源革命已成為必然趨勢。在這個過程中,會促使現有能源發展思維、體制機制、技術路線發生質變。而在某一階段,發展節奏出現慢一點,快一點都是可能的。面對挑戰,我們應當統一認識,堅定不移發展新能源,積極主動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電力體制改革強調電力市場多元化,市場化的地方就要用市場化的手段去解決。”孟憲淦分析,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在同一個平臺上競爭是必然趨勢,也是其從替代能源走向主力能源必須要經歷的過程。而同臺競爭的基礎就是價格。可再生能源行業要加快提升質量和技術,逐步降低成本,同時探索形成符合市場的商業模式,最終可以不依賴扶持,與傳統能源平價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