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4日,國家發改委組建國家驗收專家組,驗收工作從2009年7月7日至2009年7月17日。
驗收結束后,專家組成員分頭撰寫驗收報告,形成終稿后,上交國家能源局并轉發給國家電網公司。
按照慣例,接下來的程序應是,國家能源局組織驗收總結和專家簽字大會,但大會始終沒有召開。在擱置了近十個月后,驗收組負責人才匆匆找各專家簽字,在驗收組同意保留驗收報告中的“問題和建議”部分后,所有專家陸續簽字。
驗收組副組長、國家能源局電網“十二五”專家委員會委員姜紹俊告訴本報記者:“驗收組給國家發改委傳達了這樣的信息:工程做得很好,但輸電能力達不到設計目標,后續工程在論證透了的基礎上才能審批。”
但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舒印彪并不認同姜的說法,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工程所有設計指標全部實現,包括電磁環境影響問題、技術問題、設備國產化、可靠性問題都實現了。特高壓配套的設備完全是我們國產的。”
本報記者獲取的《驗收報告》的“終驗結論”中顯示:“試驗工程對于發展我國電力工業和裝備制造業、促進產業技術升級,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建議通過驗收。”
但《驗收報告》的“問題和建議”部分委婉地指出了試驗工程的不足之處:“進一步考核本工程的輸送能力;建議優化能源布局和運行方式,使能源流向合理;已投入運行設備還未經受充分考驗;加快工程中變壓器、電抗器、交流斷路器等關鍵設備國產化進程;建議加強項目論證等。”
與此同時,國家環保總局(原)、國家電監會(原)、中國工程院各自出具了意見。
國家環保總局結論是,在示范工程建成運行后,對線路的電磁、環境影響進行檢測、評價,以確定相應的電磁、環境管理控制極限。完成該項目前,對后續特高壓項目的申請采取審慎態度。
國家電監會的意見是,對整個電力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市場需求、建設成本、投資來源、定價方案等經濟問題進一步深入地研究和論證。
中國工程院的結論為,國家電網規劃應由政府負責,專門立項,組織專家從必要性和技術、經濟、安全、環境、體制等方面進行深入研究和論證。
在綜合(行情 專區)各方意見后,2010年,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晉東南至荊門特高壓交流試驗示范工程驗收有關意見的批復》(〔2010〕2062號),要求“繼續驗證特高壓交流輸電能力和經濟性、進一步加強設備性能考核、繼續推進設備自主化工(行情 專區)作等。”
輸電能力之爭
按照設計目標,試驗工程在擴建前的輸電能力應可穩定送電280萬千瓦,擴建后則應達到500千瓦。
多位驗收組成員向本報記者證實:“工程投運以來一般送電100萬-150萬千瓦,最大輸送功率為190萬-200萬千瓦,僅在調試時,瞬時閃到283萬千瓦,停留時間不到1秒,錄波圖顯示強烈晃動。”
之所以考察線路的輸電能力,因其與經濟性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