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改革之殤
當深化改革成為新一屆政府的施政指向時,電力市場化改革便被重新被提上討論的層面。而電網系統幾乎又成為多重矛盾的集中交匯點。
市場對它質疑的幾大問題主要是:在規模龐大且效率低下,壟斷且過度掌控資源,缺乏電力市場機制造成輸配售電價一體化下的價格扭曲,另外集中交流特高壓大輸電和分布式發電始終處于博弈的局面中。
邢志剛認為,從長期來看,電網分拆后會改變一網獨大的格局,通過引入競爭有利于改善設備采購的市場化水平。
他認為,電網設備制造行業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的窘境。依托電網系統的背景,部分效率較低的電網設備企業始終占據著較大的市場份額,而具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卻在其中苦苦掙扎。而如果在電網運營引入競爭將有利于上游設備供應實現市場化競爭。
不過,值得討論的是,除了電網設備制造行業外,國家電網改革涉及的利益體眾多,一旦改革就不只是單個企業的問題,更是體制的問題。
在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大背景下,上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開始啟動,卻止步于南方電網公司的分拆。
2002年國務院出臺《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對國有電力資產進行重組,成立兩大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和四個輔業公司,組建國家電監會。其中,考慮到國家電網與區域電網法人與管理關系,以及原區域電網股權結構,分拆出了南方電網公司。
但中銀國際行業分析師劉波認為,因為壟斷機構的增多,產生跨區送電協調問題,并增加了交易成本;從南方電網公司十多年的實踐來看,暫時也沒有看到與國家電網公司在經營管理上的重大差異。
而國外20年的改革實踐也并沒有創造出普適模式。一種是大范圍延續發、輸、配一體化模式,這是上世紀90年代之前大部分國家的電力模式;第二種是以區域為單位進行有限拆分,但保持發、輸、配、售一體化,這種模式以日本為代表;第三種是支離破碎式改革,即在區域劃分基礎上照職能繼續拆分,以英國為代表,美國部分州也采用該模式;第四種就是法國模式——縱向切割。
業內人士認為,在對電力縱向管理的模式中,可以參照的案例是法國,法國電力集團對發、輸、配電是采用垂直一體化管理體制,基本保持輸電、配電網的完整但實施嚴格監管,在發電、售電側實施競爭。而我國在發電側也已經引入了競爭。
但售電側則成為國內電力體制改革中最遭詬病之處。自2002年電改啟動,十年來,電價改革步伐緩慢,政府定價依然占據主導地位,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沒有顯現。屬于競爭環節的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仍然被嚴格管制,而具有壟斷性質的輸配電價卻恰恰沒有管住。
劉驍指出,電改的核心目標是理順電價定價機制,即實現從上游煤炭價格到下游用電價格聯動的市場化調節。而分拆電網并不是短期核心矛盾。
周大地也認為,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核心問題是電價。如果現在電價管理模式不變,改革不會取得真正的成效。
顯然,拆與不拆的問題至少還沒有在政策層或是業界達成共識。
一個國網公司的年輕員工對騰訊財經說到,他學的專業就是電力市場改革,但現在卻覺得有一些困惑,他并不認同拆分電網是一個好辦法,但電改顯現并沒走出兩難,“不拆,機構過于龐大混亂,拆了,電價勢必會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