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3月1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十二五”第二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通知》,同意將前期工作充分、電網接入條件落實的項目列入“十二五”第二批擬核準風電項目計劃,總計1676萬千瓦,其中:常規項目1492萬千瓦,風電并網示范項目100萬千瓦、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83.7萬干瓦。(右圖給出了第二批核準計劃中各省項目容量。)
(1)核準規模分析
從全國核準規模來看,1676萬干瓦的總規模符合2012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提出的1500-1800萬千瓦第二批擬核準規模。從區域分布來看,第二批風電項目擬核準方案中“三北”地區擬核準規模得到較合理控制,其中華北481萬千瓦,東北116萬千瓦,西北196萬千瓦,分別占全國規模的28.7%、6.9%與11.7%;華東規模為255萬千瓦,華中規模為295萬千瓦,南方規模為333萬千瓦,分別占全國規模的15.2%、17.6%與19.9%。
需要指出的是,在八大千萬千瓦級基地中,“三北”地區的蒙西、吉林、黑龍江、蒙東、甘肅、新疆這六個基地的常規風電擬核準項目均為零,這反映了主管部門對這幾個地區目前風電棄風、配套外送通道核準緩慢的關注,適當放緩這些地區的風電建設節奏,有利于降低全社會成本,避免資源浪費,保障風電產業可持續發展。
(2)核準計劃發布進度
進入“十二五”以來,國家主管部門從加強項目核準管理入手,采用下發擬核準風電項目的方式,把握風電發展的節奏和質量,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風電無序開發現象。從核準計劃發布進度來看,第一批計劃于2011年7月發布,第二批于2012年3月發布,兩批之間的間隔時間較短,容易出現前一批次擬核準計劃尚未充分執行就下發后一批次擬核準計劃的現象。比如,根據有關部門統計,2011年全國各省實際核準風電容量中屬于“十二五”第一批計劃內項目僅占50%左右,第一批開發計劃執行情況并不理想。
在各地方政府積極推動風電產業發展的同時,集中過快地持續開發風電導致部分地區棄風問題嚴重,風電機組技術性能與風電場建設運行水平不高等問題也開始出現,風電盈利率出現下滑,這些問題與挑戰都是風電開發商、設備商、政府部門等利益相關方需要認真審視的,這也從側面反映了第一批計劃實際執行進度放緩的原因。“十二五”后續批次核準計劃需要充分總結第一批與第二批的經驗教訓,并實行更加穩健的核準計劃發布進度。
(3)分散式風電項目
通知指出:“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應按照《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嚴格接入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系統,在配電網內消納,并及時總結項目建設、接入電網技術要求和運行管理等方面的經驗”。需要注意的是,在這次擬核準的83.7萬干瓦共18個分散式風電項目中,4.95萬千瓦項目的容量占比達到了83%、數量占比達到78%,有多個4.95萬千瓦項目為同一業主于同一建設地點,這與前兩年的部分地區“4.95萬千瓦”化整為零的作法類似,因而需要避免集中式風電廠拆分為多個分散式風電廠。
分散式風電由于通常采取分散布局、多點接入、就地消納等新特點,與集中式風電開發大相徑庭,對開發商的開發建設和運行管理維護提出了新要求。結合我國風能資源特點判斷,未來分散式開發應主要布局在受端風能資源分布分散、電網消納能力相對較強的地區。通過示范項目研究其技術上、經濟上的變化和影響,鼓勵通過先試點示范、再綜合規劃的方式,逐步擴大分散式接入的開發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