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生產和利用規模的擴大,在一定程度上稀釋了非化石能源所占比重。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數據顯示,2011年全行業新增產能9500萬噸。主要產煤省區煤炭產量大幅增加,內蒙古、山西和陜西全年煤炭產量分別為9.79億、8.72億和4億噸,同比分別增長24.4%、17.7%和11.1%。
在非清潔、高效的能源結構背后,是我國粗放的經濟發展方式。體現在電力消費結構上,2011年鋼鐵、石化、建材等重工業耗電占全社會用電總量的61.4%。
表現在煤炭消費上,煤炭行業協會初步測算,電力、鋼鐵、建材和化工行業耗煤占到煤炭消費量的80%以上。
有統計顯示,我國能源消費約占世界總量的20%,GDP不到世界總量的10%。人均能源消費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人均GDP卻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50%。當前,我國能源消費總量與美國相當,GDP僅為美國的37%;GDP與日本相當,而能源消費總量是日本的4.7倍。
“這一現狀已經得到國務院高層注意。國務院在討論能源戰略的時候,特別強調這樣的能源消耗水平已經難以支撐當前的經濟發展規模。”一位能源研究專家說。
2012年非化石能源比重可望達9%以上
在國內和國外的雙重壓力下,能源結構調整不得不為之。
在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表示,2012年能源工作要做到“三穩三進”。其中之一便是“在調整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加工轉換效率、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現代能源產業體系方面取得實實在在的進展”。
結構調整能否有進展,關鍵在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規模。
國家能源局預計2012年新開工水電規模達到2000萬千瓦;在風電開發建設領域,能源局對風電的定調是“積極有序發展風電”,組織實施“十二五”第二批規模為1500萬-1800萬千瓦的風電項目建設計劃。
國家對太陽能的定位是“積極發展”,組織實施“十二五”第一批規模為300萬千瓦的開發計劃。
此外,核電、天然氣、非常規天然氣等均被納入能源結構調整的范疇。
參與相關規劃研究專家預計,2012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量有望達到3.2億噸標煤,同比有10%以上的增長,占一次能源生產總量在9%以上。
為實現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1.4%的目標,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的目標是,2015年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太陽能熱利用及核電等非化石能源開發總量達到4.8億噸標準煤。
根據本報記者了解,“十二五”期間,國家還將出臺一系列可再生能源產業政策,其中包括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促進分布式能源發展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