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今年5月份的納斯達克季度審計中,新興佳被挑出來的“嚴重問題”,還真就是新興佳方面沒在意的細節。一個看似正常運作的商業計劃,在對方看來,那就是違反規則的大事。
告摘牌,索賠3億美元的官司
中國女老板的氣魄
新興佳被摘牌抗辯最終敗訴。按照以往中國企業的“慣例”,堅持到了此刻,誰也不會再堅持看不到希望的訴爭。但呂蓓做出一個出人意料的決定:在美國起訴!
“發生這事,呂總是真急了,說話時嗓子都是啞的……”遼寧新興佳一位高管告訴記者,被摘牌后對公司造成的損失不僅是2.2億美元股票市值,還有失去在新澤西海岸超過1億美元的風電塔筒合同投標機會,以及目前高額的財務費用、在美訴訟律師費等。
實際上,在訴訟至紐約高院前,按照納斯達克的相關規定,新興佳首先經歷了納斯達克內部的三輪申訴抗辯。
2011年2月底,納斯達克上訴委員會召開新興佳聽證會,抗辯敗訴。
2011年5月24日,納斯達克上市聽證和審核委員會仲裁組作出判決:新興佳被摘牌沒有足夠證據支持。5天后,上述對新興佳有利的判決又被通知需要重新審理。
2011年7月底,新興佳收到納斯達克法律部通知,重審敗訴。
一直到2011年11月底,納斯達克董事會通知新興佳,抗辯最終敗訴。新興佳等來的最終結果依然是維持摘牌決定。
按照以往中國企業的“慣例”,堅持到了此刻,誰也不會再堅持看不到希望的訴爭。但呂蓓做出一個出人意料的決定:在美國起訴!
對此,新興佳一位高管表示,呂總是個不服輸的人,寧可撞破頭,也要試試墻能不能破。
2011年12月22日,新興佳把納斯達克交易所告上紐約州高等法院。法院認定納斯達克有對新興佳的歧視行為,判決禁止納斯達克對新興佳的摘牌行為。23日,不服判決的納斯達克向更高一級的紐約聯邦法院提起上訴。當天,聯邦法院駁回了納斯達克的上訴,并支持州法院的判決。
2012年1月5日,在紐約聯邦法院第二次開庭中,做出重新認定。
呂蓓介紹,法院認為納斯達克對新興佳的摘牌行為不在法院管轄權范圍內,不能由法院裁定,需要由美國證監會管轄。法院只對新興佳起訴納斯達克歧視中國企業,因摘牌而造成的3億美元損失的案件正式立案。在起訴到紐約聯邦法院的同時,新興佳也于1月17日前,向美國證監會遞上了針對納斯達克股市歧視和錯誤摘牌的訴狀。
原本定在2012年1月26日開庭的遼寧新興佳起訴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歧視案,隨著美國紐約聯邦法院宣布推遲審理,一直持續到現在也沒有下文。
遼寧省中小企業廳國際合作處處長于位對此指出,中國公司直接起訴納斯達克非常罕有,因此該案意義重大,其結果或最終指引今后中概股海外發展方向。
易摘牌,中概股遭遇信任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