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增強天然氣儲備調峰能力。依托合肥環線和北城LNG儲備站建成合肥天然氣儲備中心,規劃建設皖北、皖南區域LNG儲備設施,支持各市建設城市高壓環網。加強城市燃氣企業儲氣設施建設,鼓勵重點用氣企業自建儲氣設施。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3天用氣量的儲備能力。
4.促進天然氣多元供應。建設中海油LNG配套管線安徽段,改擴建西氣東輸太和、劉巷子、定遠、滁州和川氣東送池州、安慶等分輸站,推進長江干線LNG江海聯運試點和蕪湖LNG接收站項目,支持建設跨省連接線,加強煤層氣抽采利用,推進煤制氣示范項目和頁巖氣勘探開發。
5.提升原油成品油儲運能力。續建儀長原油管道復線安徽段,爭取國家原油儲備庫在我省落地,新建阜陽—亳州、合肥—六安等成品油管道。鼓勵成品油經營企業擴大儲備規模,提升油品應急保障和供應能力。到2020年,原油管輸能力達到1000萬噸/年、儲備能力達到500萬立方米,成品油管輸能力達到410萬噸/年。

(六)構建智慧能源系統。加強能源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營造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體系,建立新型能源市場交易體系和商業運營平臺,積極發展分布式能源、電動汽車、能源大數據服務等新模式和新業態。
1.推動能源生產消費智能化。支持煤炭企業開展生產監測、管理和安全系統的信息化改造,完善燃煤火電污染物排放監測體系。推廣冷熱電三聯供、熱泵系統、工業余熱余壓等能源綜合利用技術,開展冷熱電氣等多能互補項目試點示范,推動可再生能源與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協同發展。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系統建設,普及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加快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
2.推進能源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結合能源重點工程建設,推進能源網絡與物聯網之間信息設施的連接與深度融合,積極推動園區和城市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鼓勵建設智能風電場、光伏電站等設施以及基于互聯網的智慧運行云平臺。推進全省配電網改造,加速電力通信網等能源互聯網信息通信設施建設,普及應用智能電表。鼓勵地方和企業對電網、氣網、熱網等能源網絡及其信息架構、存儲單元等基礎設施進行協同建設,實現基礎設施的共享復用。
3.建設能源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覆蓋能源行業和重點企業的全省能源信息管理系統,完善能源預測預警機制,提升政府對能源重大基礎設施規劃的科學決策水平。加強能源大數據技術運用,促進多領域能源大數據的集成融合和共享。鼓勵能源生產、服務企業和第三方企業投資建設面向風電、光伏等能源大數據運營平臺,為能源資源評估、選址優化等提供專業化服務。
4.探索能源互聯網交易新模式。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電力直接交易平臺功能。創新電力交易模式,推動綠色電力點到點實時交易和補貼結算。將各類分布式能源、儲電蓄熱(冷)及高效用能技術相結合,通過智能電網及綜合能源管理系統,形成可再生能源與天然氣高效利用一體化分布式能源系統。培育售電公司、綜合能源運營商和第三方增值服務供應商等新型市場主體。
5.發展車網協同的電動汽車推廣模式。優先建設公交、出租及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在新能源汽車示范地區實現電動汽車充、放、換設施全覆蓋。支持充換電設施運營商、電動汽車企業等建設基于電網、儲能、分布式用電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車運營云平臺。積極發展電動汽車短途分時租賃市場。

(七)推進能源消費變革。堅持節約優先,強化引導和約束機制,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費,提升能源消費清潔化水平,逐步構建節約高效、清潔低碳的用能模式。
1.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嚴格實施能源消費總量與強度雙控制,分解落實能源消費控制指標,完善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加強鋼鐵、有色、水泥、玻璃、化工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能效管理,提升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提高全社會能源利用效率。
2.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發展清潔高效燃煤發電,推進城市和園區集中供熱,淘汰落后燃煤鍋爐,實施燃煤鍋爐和窯爐改造提升工程,減少散煤使用,提高電煤比例。加強商品煤質量管理,限制劣質煤炭銷售、使用。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8億噸左右,占能源消費比重降低到75%左右,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55%以上。
3.實施電能替代。在居民生活領域,加大以電代煤、電采暖技術的推廣力度;在生產制造領域,推廣電窯爐、電制茶、電烤煙等生產設施;在交通運輸領域,推廣電動汽車應用、船舶岸電和電動貨物裝卸;在商業流通領域,推廣集中式熱泵、電蓄冷空調。制定支持電能替代的電價政策,提高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升電氣化水平。
4.擴大天然氣消費。支持合肥、蕪湖、宿州、蚌埠、安慶等中心城市和工業園區,建設一批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鼓勵有條件的鄉鎮結合新農村建設,通過獨立供氣實現天然氣替代利用。穩步推進合肥、蕪湖、滁州等天然氣熱電聯產和長江干線船舶“油改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