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創建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實施方案》全文文件發布,根據方案預計到2020年甘肅風電裝機25GW,光伏裝機9.9GW,太陽能光熱發電裝機1.1GW。
屆時,甘肅將初步建成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新能源裝機占電源總裝機比例達到50%,新能源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達到25%以上。
- 方案全文 -
甘肅省創建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實施方案
建立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是應對能源資源約束、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適應未來能源轉型形勢、實現低碳發展的關鍵環節,更是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的實際行動。甘肅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和水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特別是風能和太陽能資源優勢十分突出,具有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的基礎條件。加快甘肅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可以率先探索、積累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經驗,為國家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提供借鑒;可以創新新能源發展政策機制和發展模式,在提高電網調峰能力和輸送能力、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提高新能源利用比例等方面為全國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領作用。根據《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甘肅省創建新能源綜合示范區的復函》(國能新能〔2016〕227號),制定本方案。《方案》以2015年為基期,實施期限為2016—2020年。
一、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的基礎及環境
(一)發展基礎。
“十二五”以來,按照國家的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時提出“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基地”的要求,我省緊緊圍繞建設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基地,以河西地區風能、太陽能開發建設為重點,深入推進新能源開發建設,積極探索多途徑消納,新能源開發利用取得了可喜成績。截至2015年底,全省風電建成并網裝機容量1253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27%;光電建成并網裝機容量610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13%;風光電裝機加上851萬千瓦水電裝機后,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2714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58%。風光電建成并網裝機分別位居全國第三、第一位。2015年,風電發電量127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10.3%;光電發電量59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4.8%;風光電發電量加上水電發電量336億千瓦時后可再生能源發電量522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42.5%。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9%。
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布局來看,甘肅已形成了形態多樣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體系。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和內陸河流域三大流域干支流水能資源得到有序開發,已建水電站中30萬千瓦及以上大型水電站裝機容量接近一半;全國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在酒泉建成,定西通渭、武威民勤、慶陽環縣、白銀等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順利推進,平涼、天水等地區風能資源開發利用逐步展開;金昌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已建成,敦煌、肅州、金塔、嘉峪關、民勤、涼州等地規劃的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進展良好,并在敦煌、阿克塞、金塔、玉門等地開展了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首個生物質發電項目建成并網。
依托風光電項目建設,甘肅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得到長足發展,酒泉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園被科技部命名為首批國家級風電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金風、華銳、東氣、航天萬源等一批生產企業落戶,初步形成了集設計、研發、制造、培訓、服務為一體的綜合產業體系,風電設備制造能力已達到500萬千瓦/年,東方電氣、正泰、上海航天、山東潤峰等一批太陽能電池、組件、支架和逆變器生產項目在酒泉、武威等地落戶建成投產,基本形成風電和光電設備制造較為完整的產業鏈。
(二)發展機遇。
1.國家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機遇。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我國保障能源安全、調整能源結構及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我國正在大力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通過法律、行政、技術、市場等多種手段,全力構建低碳能源體系。在技術引領政策帶動下,風電光電的成本不斷降低。“十三五”時期,國家將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這將促進甘肅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為甘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帶來新的發展空間。
2.“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機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的部分國家與我省新能源發展的資源稟賦相似,開發利用階段相近,尤其是中亞地區已將發展新能源作為國家能源發展的主要方向之一。最近5年,世界20個主要經濟體通過太陽能和風能發電的電量增長超過70%。G20成員國2015年發電量的8%是來自太陽能、風能和其他綠色能源發電場。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清潔能源市場,2015年中國在清潔能源領域投入幾乎占全球投入的1/3。我省新能源企業“走出去”正逢難得機遇。
3.能源供給側結構調整的改革機遇。能源供給側結構調整明確要求能源發展方式從粗放式發展向提質增效轉變,破解經濟發展新常態下能源發展面臨的傳統能源產能過剩、可再生能源發展瓶頸制約、能源系統整體運行效率不高等突出問題,特別是國家要求放緩煤電行業建設節奏,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必將為新能源發展提供新的市場空間。
4.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機遇。推動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綠色可持續發展,是我省實現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措施,必然要求調整以傳統能源原材料為主的工業結構,大力發展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為緩解節能減排的壓力,必然擴大對新能源的消費需求,探索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新路子,促進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協調并進,拉動新能源裝備制造等產業加快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三)面臨的問題。
1.新能源消納不足。消納不足是制約我省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由于我省被新疆、內蒙等新能源大省包圍,臨近外送幾乎沒有空間,長距離外送能力有限,加之省內外電力市場需求趨緩,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部分企業開工不足,用電需求不斷下降進一步制約了新能源的消納。自2015年起,全省風電利用小時數開始連續下降,目前全省棄風棄光率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2.能源系統協調機制不健全。電力系統靈活調節電源比例低,調峰能力不足,調峰補償機制沒有完全建立,制約了新能源大規模上網消納。隨著新能源的快速發展,新能源在電力市場空間、輸電通道利用、能源系統創新方面,與化石能源利用之間產生了較大的利益沖突,與電網安全、輸送消納之間的關系還需要進一步協調,電網的輸配電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亟待提高。
3.技術創新不足。甘肅風電、光伏發電技術仍處于成長期,依靠技術進步和創新發展降低上網電價還有很大的空間。尚未完全通過市場手段實現資金與技術資源的優化配置。新能源微電網和光熱發電等技術起步雖早,但并沒有走在全國前列。新能源裝備制造業規模逐年增長,但技術創新和產業鏈延長力度尚不夠。
4.輔助服務相對滯后。適應可再生能源特點的電力運行機制、管理體系和利益調節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輔助服務交易機制、節能發電調度難以通過市場的方式得到落實,風電、太陽能發電與火電之間的利益調節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全省可承擔的調峰電源容量不足,調峰為主的新能源輔助服務機制和參與調峰調頻的激勵措施尚不健全;鼓勵火電機組深度調峰,鼓勵熱電聯產機組、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的政策措施需進一步完善。有效競爭的現貨交易機制亟待啟動,日前、日內、實時電量交易和備用、輔助服務等現貨交易品種不多。
綜合判斷,我省創建全國新能源綜合示范區機遇和挑戰并存,機遇大于挑戰,總體上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只要準確把握經濟由高速增長向中高速轉變和節能減排大政方針給能源消費增速帶來的雙重影響,將動力源頭由要素投入向創新驅動轉變,將資源開發由存量優勢向集約利用轉變,增強機遇意識,強化主動作為,著力破除新能源發展的多重瓶頸,加快清潔能源替代,提升能源系統總體效率,創新能源管理體制機制,加快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在甘肅的創新和實踐,我省可以為全國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甘肅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提高能源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加快能源科技和體制創新,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優化能源布局,增強新能源供應和保障能力,促進新能源和傳統能源協調發展;全面提升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和傳統能源清潔化利用水平,打造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統籌省內外資源和市場,積極參與國家能源平衡;把甘肅建設成為能源消費低碳高效、輸送體系健全通暢、生態環境和諧友好的國家新能源基地,為促進甘肅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和實現國家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二)發展思路。
充分發揮我省能源資源綜合優勢,按照堅持穩增煤炭、穩增油氣、穩增風光,強化能源消納、轉化利用和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加大電力外送的“三穩增、一強化、一加大”的思路,推動新能源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
(三)基本原則。
1.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將新能源作為能源發展的重點,著力破解新能源發展的制約因素,以新能源健康發展帶動能源產業良性發展。堅持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相互協調,促進風、光、水、火多能互補、系統融合協調,探索高效、可靠、清潔的能源開發利用新模式。
2.立足省內、強化外送。繼續提升甘肅新能源綜合利用的區位優勢,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提高新能源消費比重,保障新能源以最高優先調度等級發電。積極拓展新能源發展的外部市場空間,加大新能源電力外送,加強能源互聯網建設,提高跨區域優化配置資源的能力,促進新能源電量大范圍消納。
3.創新驅動,科技引領。加強新能源科技創新,突出新能源技術示范及推廣應用,把技術進步和產業創新作為引導新能源規模化發展和上網電價下降的主要方向,提升企業自主研發能力,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突破關鍵技術,促進成本下降和效益提高。
4.市場運作、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新能源資源配置方面的決定性作用,完善促進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引導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轉變,加快清潔能源替代,淘汰落后產能,促進新能源產業可持續發展。
5.示范帶動、多元參與。重點推進開發建設條件較好、具有明顯節能減排效益、經濟效益和示范作用的項目,及時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推進企業和社會各界多元參與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融合互動,互惠共贏。
(四)發展定位。
通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在甘肅的創新和實踐,“十三五”期間,前2年以消納為主,后3年以發展為主,利用5年左右的時間,將甘肅建設成為國家重要的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新能源生產基地、新能源科技進步基地和新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基地。
1.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以新能源開發利用為重點,構建集中式與分布式相互融合、大電網與微電網相互補充的新能源供應和消費體系;以負荷中心城市為重點,提高終端用能高比例電氣化水平,擴大城鎮新能源應用規模,提升就地消納水平;順應新型城鎮化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大力推進城鄉用能方式改變,形成開發模式多樣、應用方式特色明顯、群眾用能便捷高效的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
2.新能源生產基地。以河西新能源基地開發建設為重點,提升新能源電力外送能力,推進酒泉向特大型風電基地邁進;加快建設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和通渭、慶陽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啟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逐步形成風、光、水多能互補的綜合新能源基地。
3.新能源科技進步基地。依托甘肅自然能源研究所、甘肅風電研究中心、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等科研機構,建設國家能源技術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推進新能源與互聯網、物聯網融合發展;建立適應新能源電力中長期和實時調度平臺,以國家示范項目為重點,加快風電、光伏發電、太陽能熱發電、儲能技術研發應用,提高設備質量和轉換效率。
4.新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基地。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擴大新能源參與大用戶直購電范圍和規模,推進新能源與自備電廠發電權置換,有序取消發用電計劃,推行節能發電調度辦法,保障新能源發電優先上網;參與西北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推進跨省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實現區域資源優化配置,促進新能源電力在更大范圍內消納。
(五)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新能源綜合示范工作,使新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建立新能源調峰補償機制,逐步建立以新能源為主導的多元、低碳、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到2020年,初步建成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
1.顯著提升新能源發電利用效率。將新能源消納利用放在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的首要位置,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到2020年,基本建立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發電特點的電力調度運行體系,初步解決風電和光伏發電的棄風棄光問題。
2.提高外送電量中新能源發電的比重。充分發揮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的效益,盡早實現外送電力800萬千瓦,確保年輸送新能源電量占比達到40%以上。
3.提高新能源在電力供應中的比重。按照國家規劃有序推動新能源開發建設,到2020年,新能源裝機占電源總裝機比例達到50%,新能源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
4.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達到25%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突出創新發展,激發能源市場活力。
1.推進能源科技創新。堅持綠色、低碳的戰略發展方向,通過技術創新和發展關聯產業培育新增長點。支持電網企業與省內研發機構共同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規模化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解決制約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的資源逆向分布、不確定性和穩定性等問題。推廣風電場、光伏電站集群控制技術和電網友好型新能源發電等關鍵技術,提高新能源接納能力及智能電網調度運行控制水平。支持不同類型的儲能示范項目,提高常規電源調節能力,綜合運用儲能和需求側管理等技術,提高系統靈活性,力爭在儲能和多能集成等技術領域保持領先水平。
2.推進技術服務體系創新。支持酒泉等基地建設大規模風電場、光伏電站區域大規模遠程監控中心,對不同區域風電、光電運行狀態及數據進行實時采集、分析,開展河西地區大規模風電場群互補分析研究,推動風電、光電互補運行和后續項目科學布局,提高風光電集群化遠程控制和行業管理水平。在風電基地和新能源基地探索建立統一公用信息化平臺和高精度功率預測系統,結合物聯網、互聯網技術,通過氣象數據、地面監測數據及傳感器數據的大數據融合,提高微觀選址和功率預測精度,進一步優化項目微觀選址,提高風力和太陽能發電性能。建設區域性風電光電設備質量檢測中心。推進新能源微電網的運行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以工程建設、技術咨詢、運行服務、檢測認定、知識產權保護、教育培訓為主的新能源產業服務體系。依托省內新能源開發及工程實踐,促進設計實驗、工程服務、設備維護、監測認定、安全審查及標準制定等高端技術服務業發展。
3.推進能源管理體制創新。繼續推進能源領域簡政放權,拓寬投融資渠道,強化企業投資的主體地位,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配電網和儲能設施建設和運營。加快核定輸配電價,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分電壓等級核定輸配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妥善處理居民、農業用戶交叉補貼。逐步放開公益性、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計劃,由發電企業參與市場競爭。逐步完善電力直接交易機制,初步建立相對獨立的交易平臺,推進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外送電市場交易原則、交易機制、管理方式,推進市場化的外送電價格形成機制,擴大外送電規模,逐步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提升售電服務質量。
4.推進新能源就地消納路徑創新。推進新能源與火電發電權置換交易,擴大終端環節新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著力提高企業燃煤自備電廠新能源替代比例。支持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達標高載能企業提高負荷率。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采取大用戶直購電降低工業企業用電成本等措施吸引承接中東部地區現代高載能產業轉移,鼓勵環保型新型耗能產業落地甘肅,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省就地消納能力。試點推廣應用新能源清潔供暖技術,著力解決周邊地區存量風電項目的消納需求。鼓勵新建建筑使用風電清潔供暖技術。鼓勵風電場與電力用戶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電,保證清潔供熱示范項目的有效實施和企業的合理效益。開展適應風電清潔供暖發展的配套電網建設,制定適應風電清潔供暖應用的電力運行管理措施,保障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的可靠運行。
(二)推進協調發展,構建高效電力能源網絡。
1.創建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協調發展新機制。在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按照核定的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安排發電計劃,確保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量以最高優先等級優先發電,超出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的部分通過市場交易方式消納。通過應用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預測預報技術,建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精細化智能運行調度體系。加強調峰能力管理,開展深度調峰試驗,建立有償調峰機制。鼓勵火電機組深度調峰,鼓勵熱電聯產機組、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為新能源騰出更大發電空間,促進新能源企業多發滿發。省內自用火電僅建設特高壓配套調峰火電和少量骨干城市熱電項目。
2.積極擴大綠色電力外送。配合國家西電東送戰略通道建設,積極實施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項目。圍繞風、光電等新能源的大規模開發,加快推進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建設,力爭2017年底建成投運,爭取國家把酒泉新能源基地消納問題放在全國更廣范圍內考慮,實現外送電力800萬千瓦以上,年輸送新能源電量占比達到40%以上。謀劃在河西地區建設第二條以輸送新能源為主的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結合隴東煤電基地建設,推進隴東至江蘇等中東部地區±800千伏特高壓輸電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有配套電源,開展“風火打捆”外送示范,逐步實現電網從單一電力輸送網絡向綠色資源優化配置平臺轉型。圍繞西北區域電力市場建設,開展跨省區電力市場化交易,拓展新能源省外消納市場,實現區域資源優化配置,為中、東部地區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清潔能源支持。探索省內新能源和區域外抽水蓄能電站聯系優化機制,在促進新能源上網的同時增加系統調峰能力。
3.強化省網和區域互聯750千伏主網架建設。加強甘陜、甘寧斷面以及省內河西新能源基地到中部地區的輸電能力建設,規劃建設酒泉經蘭州到隴東雙回750千伏通道,滿足大規模風電接入、消納及外送需要。繼續優化330千伏及以下電網網架,提高電網整體配送能力。推進甘肅電網與寧夏、陜西、青海和新疆電網750千伏聯網運行,形成東聯陜西電網,北通寧夏電網,西接青海電網,西北延至新疆電網,整個西北地區相互調劑、互補調峰的電網架構,提升甘肅電網作為西北電網電力電量交換樞紐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減少輸配電損耗,通過對城農網變壓器存量更新和增加提升,有效擴大高效變壓器運行比例。
4.深入開展微電網示范工程。以電力體制改革為契機,在蘭(州)白(銀)、武(威)金(昌)張(掖)、酒(泉)嘉(峪關)等區域探索實施不同功能定位的新型微電網示范工程。探索“互聯網+新能源”的發展模式,建設接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促進靈活互動用能行為和支持分布式能源交易的綜合能源微網。在酒(泉)嘉(峪關)地區探索建立容納高比例波動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輸(配)儲用一體化的局域電力系統。在西北師范大學、河西學院等高等院校,按照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建設和并網技術標準,開展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系統示范,通過分布式能源、儲電蓄熱(冷)及高效用能技術相結合的方式,形成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高效一體化分布式能源系統。
5.推動能源技術裝備跟進升級。以新能源項目建設為依托,帶動新能源裝備制造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發展。圍繞全省已形成的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集聚能力,建設酒泉、武威等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以高效清潔煤電、水電、風電、太陽能、先進輸變電設備及能源互聯網等領域為重點,著力打造一批產業特色突出、主導產品競爭優勢強、市場機制較為完善、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明顯、產業鏈條較為完整、創新能力較強的新能源特色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產業升級影響大、關聯度高、帶動性強的專用裝備、成套裝備和重大裝備,不斷提升基礎零部件、基礎材料等相關配套產業的整體水平。大力支持浙江正泰、蘭州大成等一批優勢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支持企業自主開發新產品、新裝備,鼓勵生產企業向系統集成轉變,以本土化生產為主,逐步完善檢測設備、集成系統設備設計制造等關鍵環節,引導專業化零部件生產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
6.推進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積極探索各類新能源技術在城市供電、供熱、供暖和綠色建筑中的應用,減少城市發展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費中的比重,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達到較高比例或較大利用規模,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完善敦煌、金昌、武威等國家級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深入開展有特色的新能源利用項目示范,支持智能電網、局域微網、新型儲能、新能源交通等技術在城市的利用。積極推進蘭州新區開展綠色低碳城鎮新能源綜合應用示范,重點開展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示范區、城鎮新能源清潔供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與生產生活相結合的新能源綜合應用示范。
(三)堅持綠色發展,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
1.建設優質新能源生產基地。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方向,努力推進能源供給革命,按照集中分散并舉、打捆送出與就地消納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利用區域內風、光資源,重點推動建設以風電、太陽能發電為核心的新能源生產基地,著力增加風電、光伏發電、太陽能熱發電、抽水蓄能發電等新能源供應,加快構建多元互補的新能源供應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