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國內能源資源勘探力度,優化開發常規化石能源,鞏固能源供應基礎。著力突破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技術瓶頸,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培育新的能源供應增長極。
一、安全高效開發煤炭
按照控制東部、穩定中部、發展西部的原則,穩步推進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以大型骨干企業為主體,重點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深入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調整優化產能結構,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加快煤礦改造升級,實施瓦斯治理、水火災害防治、應急避險等重大安全工程,推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數字化自動化礦井、無人值守采煤工作面、煤炭地下氣化示范工程,全面提升煤礦技術裝備水平。加大焦煤、無煙煤等稀缺煤種保護性開發力度。積極推廣保水開采、充填開采等先進技術,實施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因地制宜開發煤炭共伴生資源,大力發展礦區循環經濟。到2015年,煤炭產能達到41億噸,煤炭產量控制在39億噸以內;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75%以上;安全高效煤礦產量25億噸,占全國的60%以上,比2010年增加約30個百分點;原煤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8%以上;礦井水利用率達到75%。
二、加快常規油氣勘探開發
按照穩定東部、加快西部、發展南方、開拓海域的原則,圍繞新油氣田規模高效開發和老油氣田采收率提高兩條主線,鼓勵低品位資源開發,推進原油增儲穩產、天然氣快速發展。挖掘東部潛力,加強老區精細勘探,拓展外圍盆地資源;加快西部重點盆地勘探開發,增加油氣儲量和產量;加大南方海相區域勘探開發力度,創新地質理論,突破關鍵勘探開發技術。推進塔里木盆地和準噶爾盆地、松遼盆地、鄂爾多斯盆地、渤海灣盆地、四川盆地等陸上油氣生產基地穩產或增產。加快海上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堅持儲近用遠原則,重點提高深水資源勘探開發能力。到2015年,新增石油探明地質儲量65億噸以上,產量穩定在2億噸左右;新增常規天然氣探明地質儲量3.5萬億立方米,產量超過1300億立方米。
三、大力開發非常規天然氣資源
根據資源前景和發展基礎,重點加大煤層氣和頁巖氣勘探開發力度。建設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基地,繼續推進河北、安徽、山東、河南、陜西、甘肅、寧夏等省(區)煤層氣勘探開發試驗,加快開展新疆低階煤盆地、中部地區低滲透性煤層和西南高應力區煤層氣勘查與開發評價。加快全國頁巖氣資源調查與評價,在保護生態環境和合理利用水資源的前提下,優選一批頁巖氣遠景區和有利目標區。突破勘探開發關鍵技術,重點加快四川、重慶、云南、貴州、湖北、陜西、山西等省頁巖氣勘探開發,建設長寧、威遠、昭通、富順-永川、鄂西渝東、川西-閬中、川東北、延安等頁巖氣勘探開發區,初步實現規模化商業生產,為頁巖氣快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到2015年,煤層氣、頁巖氣探明地質儲量分別增加1萬億和6000億立方米,商品量分別達到200億和65億立方米,非常規天然氣成為天然氣供應的重要增長極。
四、積極有序發展水電
堅持水電開發與移民致富、環境保護、水資源綜合利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加強流域水電規劃,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全面推進金沙江中下游、瀾滄江中下游、雅礱江、大渡河、黃河上游、雅魯藏布江中游水電基地建設,有序啟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怒江水電基地建設,優化開發閩浙贛、東北、湘西水電基地,基本建成長江上游、南盤江紅水河、烏江水電基地。統籌考慮中小流域的開發與保護,科學論證、因地制宜積極開發小水電,合理布局抽水蓄能電站。“十二五”時期,開工建設常規水電1.2億千瓦、抽水蓄能電站4000萬千瓦。到2015年,全國常規水電、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分別達到2.6億千瓦和3000萬千瓦。
五、安全高效發展核電
嚴格實施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調整),把“安全第一”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產業。在做好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在役在建核電機組安全改造。全面加強核電安全管理,提高核事故應急響應能力。在核電建設方面,堅持熱堆、快堆、聚變堆“三步走”技術路線,以百萬千瓦級先進壓水堆為主,積極發展高溫氣冷堆、商業快堆和小型堆等新技術;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核電建設;科學布局項目,對新建廠址進行全面復核,“十二五”時期只安排沿海廠址;提高技術準入門檻,新建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同步完善核燃料供應體系,滿足核電長遠發展需要。利用有限時間、依托有限項目完成裝備自主化任務,全面提升我國裝備制造業水平。加快建設現代核電產業體系,打造核電強國。到2015年,運行核電裝機達到4000萬千瓦,在建規模1800萬千瓦。
六、加快發展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堅持集中與分散開發利用并舉,以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利用為重點,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風電開發布局,有序推進華北、東北和西北等資源豐富地區風電建設,加快風能資源的分散開發利用。協調配套電網與風電開發建設,合理布局儲能設施,建立保障風電并網運行的電力調度體系。積極開展海上風電項目示范,促進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加快太陽能多元化利用,推進光伏產業兼并重組和優化升級,大力推廣與建筑結合的光伏發電,提高分布式利用規模,立足就地消納建設大型光伏電站,積極開展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加快發展建筑一體化太陽能應用,鼓勵太陽能發電、采暖和制冷、太陽能中高溫工業應用。有序開發生物質能,以非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為重點,加快發展生物液體燃料。鼓勵利用城市垃圾、大型養殖場廢棄物建設沼氣或發電項目。因地制宜利用農作物秸稈、林業剩余物發展生物質發電、氣化和固體成型燃料。穩步推進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到2015年,風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億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10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300萬千瓦,其中城市生活垃圾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