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海洋文化產業
弘揚海洋文化,充分挖掘以涉海文物、遺址、古建筑等為代表的歷史文化和以海島生活習俗、節日慶典、體育活動等為特色的民俗文化,支持開展漁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打造一批海洋文化品牌。繼續辦好中國海洋文化節、青島國際海洋節、廈門國際海洋周、象山開漁節、全國大中學生海洋知識競賽等海洋文化活動。充分利用各類媒介,廣泛傳播海洋文化,規劃建設一批具有海洋特色的博物館及民俗文化景區。積極培育以海洋為主題的演藝、展覽、出版、動漫等文化創意產業。
第四節 涉海金融服務業
加強金融市場建設,拓寬海洋經濟融資渠道,創新金融保險工具,完善海洋金融服務體系。探索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等創新模式,發展和培育海域使用權二級交易市場。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涉海企業以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探索海洋災害保險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海洋保險和再保險市場。
第五節 海洋公共服務業
加快海洋信息體系建設,提供海上通信、海上定位、海洋資料及情報管理服務等,積極培育海洋信息服務企業,促進信息服務向專業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利用國家陸海統一的測繪基準框架和數字海洋信息基礎框架,加強海洋測繪地理信息公開和服務。提升海洋立體監測和預報服務能力,積極開展海洋產業安全生產、環境保障、氣象預報等專題服務,強化面向港口作業、海洋油氣生產、海上旅游、海洋漁業、海洋鹽業等領域的服務。提高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海域使用論證、海洋工程勘查、氣候可行性論證、海洋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等服務水平,積極拓展海洋公共服務領域。對海上漁船安全實行實時監控,完善海上搜救應急服務,積極推進搜救活動的雙邊、多邊和區域合作。提高海域治安管理能力,構建海上治安打防管控體系,改進出入境船舶邊防檢查服務,優化國際航行船舶管控服務。
第七章 提高海洋產業創新能力
推動海洋產業核心技術的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增強科技創新與支撐能力,積極引導和鼓勵科技型涉海企業發展,加強海洋產業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
第一節 積極發展海洋產業核心技術
支持發展市場前景廣闊、輻射帶動作用顯著、有利于促進海洋產業結構升級的核心技術。在海水利用技術領域,加強海水淡化、海冰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新技術研究,開發大型低溫多效、反滲透海水成套技術,發展適于海島的多能源耦合海水淡化技術和裝置,研發大生活用海水高效預處理技術和后處理技術、海水脫硫技術及海水冷卻技術。在海洋油氣勘探開發技術領域,進一步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深水油氣勘探和安全開發技術,發展深水工程重大裝備及配套作業技術。在海洋工程裝備技術領域,加快特種船舶建造、深海探測、深水油氣生產作業、天然氣水合物開采、深海通用材料等技術和裝備研發。在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技術領域,發展深遠海生物資源利用技術,深化海洋生物產品精深開發技術與裝備研發,加強海洋藥物、海洋功能食品和海洋微生物開發等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領域,突破溫差能等海洋能開發利用關鍵技術,自主研發萬千瓦級潮汐能、兆瓦級潮流能、百千瓦級波浪能發電裝置等核心設備。在海洋觀測監測技術領域,重點研發海洋調查、觀測、監測設備與儀器。
第二節 加快推進海洋科技成果產業化
建立健全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政府和中介機構的作用,完善產學研結合模式,積極推動協同創新,加快建設公共轉化平臺和成果轉化基地。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政策,創新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和評價機制,積極推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發展海洋高技術產業園區和技術交易市場等。創新投融資機制,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中介機構參與海洋科技創新及成果推廣應用。加強海洋科技成果、技術轉讓等信息資源的共享服務,建設并完善海洋科技成果產業化信息服務網絡。有條件的地區在統籌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平臺、交易服務和推廣中心。
加強海洋高技術產業園區建設。重點鼓勵海洋高技術產業發展基礎好、競爭優勢突出的園區拓展發展空間,提高建設和管理水平,強化創新功能,提高產業承載和集聚能力。支持各類產業園區優化調整結構,推行園中園和一區多園模式,建設特色海洋產業園區,推進建設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范基地和海洋高技術產業基地,規劃建設青島藍色硅谷海洋科技自主創新示范區。
第三節 鼓勵科技型涉海企業發展
積極推進涉海企業技術創新,加快培育一批集研發、設計、制造于一體的海洋科技型骨干企業。采取技術合作、知識共享、共同開發等方式,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海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涉海企業、社會團體和中介機構制定國際、國內海洋技術及產品標準。鼓勵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海洋新興產業發展。
第四節 培養海洋產業創新型人才
加強海洋產業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和引進,壯大海洋工程裝備、海洋資源開發、海洋公共服務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海洋高技能人才隊伍,加強跨學科優秀科技創新團隊建設。營造海洋產業創新型和領軍型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建立海洋產業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完善海洋產業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和激勵保障機制,引導和鼓勵涉海企業建立創新人才培養、引進和獎勵制度;大力推進海洋產業人才創業,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海洋產業人才進入國家創新型人才創業扶持計劃;構建統一開放的海洋產業人才信息服務平臺,完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功能,促進海洋產業人才合理流動。
第八章 推進海洋經濟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