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看,經濟全球化深入推進,國際產業分工和轉移加快,科技創新孕育新的突破,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促進了海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這為我國加快實施海洋經濟“走出去”戰略,推進海洋經濟在更廣范圍、更大規模、更深層次上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進一步拓展新的開放領域和發展空間提供了良好條件。同時,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全球經濟發展和市場需求仍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抬頭;隨著能源資源競爭的不斷加劇,圍繞海洋資源的權益爭奪將愈演愈烈;地區性摩擦和沖突頻發,主要國際航線面臨的非傳統安全領域威脅日趨嚴峻;海洋生態環境約束日益顯現,全球氣候變化與海洋災害影響加劇等問題更加突出,這些因素對我國海洋經濟發展提出了嚴峻挑戰。
從國內看,我國綜合國力穩步增強,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市場需求潛力不斷擴大,科技教育水平顯著提升,基礎設施日趨完善,宏觀調控能力明顯提高,為海洋經濟加快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同時,海洋經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和不可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粗放增長方式尚未根本轉變,產業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自主創新和技術成果轉化能力不強,資源與生態環境約束加劇,保障發展的體制機制尚不完善,這些因素仍制約著我國海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第二章 總體要求
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有關要求,確定“十二五”時期海洋經濟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陸海統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著力推進海洋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強化海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完善體制機制,全面提升我國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國際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第二節 基本原則
陸海統籌,聯動發展。統籌陸海資源配置,統籌陸海經濟布局,統籌陸海環境整治和災害防治,統籌陸海開發強度與利用時序,統籌近岸開發與遠海空間拓展,全面提高綜合開發水平。
結構調整,優化發展。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空間布局,合理配置生產要素,改造提升海洋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積極發展海洋服務業,統籌安排各行業用海,加快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統籌考慮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陸源污染防治,大力發展海洋循環經濟,加強海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推進海洋產業節能減排與清潔生產,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防災減災,不斷增強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
科技引領,創新發展。完善科技創新體系,著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發揮科技的支撐引領作用,注重海洋人才培養,改革和創新海洋管理體制,增強海洋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和競爭能力。
國際視角,開放發展。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繼續實施“走出去”戰略,進一步擴大雙邊、多邊經貿合作,加快提升海洋經濟對外開放水平。
第三節 總體目標
綜合考慮未來海洋經濟發展趨勢,確定“十二五”時期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的主要目標:
海洋經濟總體實力進一步提升。海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海洋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8%,2015年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0%。海洋經濟對就業的拉動作用進一步增強,新增涉海就業人員260萬人。
海洋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加強。海洋領域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穩步提升。2015年,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達到50%以上,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達到60%以上。
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海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程度進一步提高,海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氮、磷等主要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初步控制,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長江、黃河、珠江等重要河流入海口和渤海等重點海域的水質有所改善。新建各級各類海洋保護區80個,2015年海洋保護區面積占管轄海域面積的比重達到3%。海洋防災減災能力顯著增強。
海洋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海洋傳統產業升級加快;海洋新興產業實現突破性進展,2015年增加值較“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超過3%;海洋服務業增加值年均增長9%,在海洋生產總值中的比重繼續提高。
海洋經濟調控體系進一步完善。海洋經濟的政策指導和調節能力不斷增強,監測與評估能力逐步提升,標準制度日益健全,對外開放水平明顯提高,綜合管理體制與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