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島市行政審批局發布關于金風撫寧區400MW風力發電項目(一期)核準變更的批復。
文件指出,經研究,原則同意該項目申請報告(變更版)。現就該項目原核準批復文件(秦審批投〔2024〕07-0044號)中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中“采用16臺WTG221-6.25MW機組”變更為“采用16臺WTG-6.25MW機組及箱變”。
全文如下:
秦皇島市行政審批局關于金風撫寧區400MW風力發電項目(一期)核準變更的批復
秦皇島市撫寧區潤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申請金風撫寧區400MW風力發電項目(一期)核準變更的請示》(秦皇島撫寧潤驪〔2024〕6號)及你單位編制的《金風撫寧區400MW風力發電項目(一期)項目申請報告》(變更版)等材料收悉。2024年7月12日我局出具了《關于金風撫寧區400MW風力發電項目核準的批復》(秦審批投〔2024〕07-0044號)、2024年7月26日我局出具了《關于金風撫寧區400MW風力發電項目核準變更的批復》(秦審批投〔2024〕07-0047號)、2024年12月27日出具了《關于金風撫寧區400MW風力發電項目(一期)核準變更的批復》(秦審批投〔2024〕07-0075號),依據《河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實施辦法》,經研究,原則同意該項目申請報告(變更版)。現就該項目原核準批復文件(秦審批投〔2024〕07-0044號)中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中“采用16臺WTG221-6.25MW機組”變更為“采用16臺WTG-6.25MW機組及箱變”。
本文件與秦審批投〔2024〕07-0044號、秦審批投〔2024〕07-0047號、秦審批投〔2024〕07-0075號文件一起使用。
秦皇島市行政審批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