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減少物料露天堆放,運輸車輛采用封閉運輸并限制車速,對施工場地及施工道路應每天灑水抑塵,同時避免在大風天氣施工作業,對于粉狀物料堆放,應建立簡易密閉倉庫進行堆存,并定期在倉庫門口及裝卸的地點進行灑水抑塵。運營期食堂油煙經處理需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相應限制要求。
(二)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沖洗廢水采用沉淀池進行澄清處理后回用于沖洗車輛及施工道路清灑抑塵。運行期廢水主要是員工的生活污水,由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城市綠化標準后,用于道路綠化。
(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噪聲需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措施。檢修垃圾(廢油)、廢變壓器油、廢變壓器等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分類、分區暫存于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危廢暫存庫,定期送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
施工期廢土石分層回填后,余方用作周邊平整,不設取棄土場,無棄方產生;建筑垃圾中鋼筋等材料回收利用,碎石和砂土就地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填筑等,剩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采用封閉式廢土運輸車及時清運至當地環衛部門指定地點集中處理;生活垃圾經場區內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進行統一處理。
(五)按《報告表》邊開發、邊治理的要求開展生態修復工作。施工結束后及時清理場地,并對施工臨時占地及風機及箱變基礎周邊、集電線路等擾動區采取生態及工程措施,以當地物種進行生態恢復并采用防沙固沙措施,植被覆蓋率不應低于本底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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