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公告中“開標時間: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時間,下同)”修改為:開標時間: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北京時間,下同)
2、招標公告中“4.1接收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地點為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57號國投大廈配樓一層第一開標室,超過規定時間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修改為:4.1接收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地點為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57號國投大廈配樓一層第一開標室,超過規定時間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3、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涉及到交貨期問題修改為:2018年11月1日開始供貨;2019年10月30日前所有設備到貨(具體交貨時間以雙方簽訂合同中的供貨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