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施工中因民擾阻工等原因,導致乙方現場增加的窩工費,甲方在費用上如何補償乙方?
澄清一:合同價格(含主起吊設備一次進/出場費和因發包人原因連續3天(含)(或累計12天(含))以內窩工費用及全部風險)包括合同約定承包人的全部工作、服務內容,以及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同時還包括所有根據法律法規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征收的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所有收費和稅賦。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主起吊設備多次進出場,承包人可計取進出場費【】萬元/次;因發包人原因主起吊設備窩工連續3天(或累計12天)以上,超出的時間承包人可計取窩工費【】萬元/天。承發包雙方同意所有人員、輔助吊車及其它設備一律不考慮二次進出場費用及窩工費。
具體窩工費、進出場費由合同談判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