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
為規范風電開發建設,加強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管理,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取消第二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未核準項目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14號)。為做好國家《通知》的貫徹落實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東營、煙臺、濱州3市已列入國家“十二五”第二批及增補風電項目核準計劃但未完成核準的項目(詳見附件),不再納入國家核準計劃管理,取消核準資格。如若再啟動項目核準建設,需重新申請納入核準計劃。
二、各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組織領導,督促協調項目單位盡快落實建設條件,特別是電網接入條件和電力消納市場。對于已列入國家“十二五”第三、四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項目,要深化前期工作,爭取在文件規定期限內完成核準工作;對于已核準項目,要盡快開工建設,早日建成投產、發揮效益。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2月16日
附件:
取消納入“十二五”第二批及增補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管理的項目表
序號 | 地市 | 項目名稱 | 規模(萬千瓦) | 建設單位 |
1 | 東營市 | 新天遠景河口海豐風電場 | 4.95 | 遠見能源國際有限公司 |
2 | 煙臺市 | 華電萊州虎頭崖風電場 | 4.8 | 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3 | 濱州市 | 龍源恒信車子溝風電場一期項目 | 4.95 | 山東龍源恒信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
4 | 龍源恒信河門風電場工程 | 4.95 | 山東龍源恒信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