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電(楊軍)2月28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十二五”第四批
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通知》,黃河公司格爾木尕埡口49.5兆瓦(原大格勒二期)風電場項目名列其中。
黃河公司在開發建設大格勒一期風電場的同時,也在積極進行二期風電項目的儲備工作。經過努力,在征得格爾木市政府及相關單位的同意后,取得了相關支持性文件,并于2013年底將項目開發申請報告及相關材料上報省發改委。隨后又追蹤落實上報國家能源局及批復事宜。最終,該項目如愿列入國家能源局“十二五”第四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
此項工作的落實,使得該項目既取得了國家支持性文件,同時也為下一步相關前期工作開展及項目核準創造了有利條件。